
原始凭证的填写要求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上的数字和大写文字必须填写清楚,并做到以下几点: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根据习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时应有一定的斜度,即数码的中心斜线与底平线为,60度的夹角。此外,阿拉伯数字的高度应占凭证横格高度的,
宁波公司注册1/2为宜,使上方能留出一定空位,以便需要更正时可以再次书写。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O",不得用符号,“一”代替。
汉字大写金额数宇,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字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柴、拐l、欢、拾、伯、忏、万、亿、圆(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毛、另(或0)等字样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或“正”;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O"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01,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伯零壹圆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O"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O"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O".元位也是"O"但角位不是"O"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例如:人民币,57000.60元,可以写成,“人民币伍万柴什元零陆角整",也可以写成,“人民币伍万柴忏元陆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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