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为了维持与发票有关的订单管理,刑法修正案(8)增列了持有虚假发票和虚假发票的罪行。年来,普通计费犯罪的数量增加了,实际上,对这些犯罪的识别带来了许多难题。本期中,我们将通过具体案例专门解决刑事司法计费问题。文通过具体案例说明了实际问题。
认为这对于普通帐单犯罪的司法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景被告李(Li)是地方税务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销售特殊增值税发票。2010年3月到2011年7月,Wang(在另一起案件中遇见)结识了Li,并通过人际关系结识。先生要求他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王先生所有的公司。Lee知道,为了牟利,她没有技能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们将其取出,非法出售给公司,并从王某那里获得了6万元人民币。诉和诉讼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起诉非法销售特殊增值税发票罪,并依法被判刑。护人辩称,作为税务管理人员,李某非法出售了一张特别税单,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但根据第四十条在刑法方面,李仅在税务管理中使用过他的工作。作环境和熟悉的工作便利,为王先生收到24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为牟取个人利益而销售欺诈性票据的犯罪,不应因销售而定罪和处罚。法特殊增值税发票。为国家税务经理的被告李应该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购买程序。先生要求他获得大量的增值税专用票据后,他不了解王先生的操作和税收。量特殊增值税发票被允许非法进入公司。此,他们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意图,并有直接证据证明李某主观上有意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允许技术开发公司李先生购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足以使李先生主意出售增值税专用票据。于李先生的辩护人,李先生仅在税务机关和利用他熟悉的工作环境和便利,使Wang赚了一百万。种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构成出于个人目的销售欺诈性票据的罪行,不得因非法销售特种增值税发票的罪行而受到谴责或惩罚。

过调查,李先生为了牟取暴利,在不了解公司业务的情况下帮了他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当他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王先生都会给他一些钱。售特殊增值税票据众所周知,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证据所表明的事实相抵触,法院不予接受。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李某犯有非法销售特殊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据法律,
宁波代理记账提交人认为,地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了非法销售特殊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并附有具体费用和适当的句子。这种情况下,主要是两种犯罪: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票据的犯罪和出售欺诈性票据以谋取个人利益的犯罪。

“已取消了关于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死刑规定,但根据《刑法》第207条的规定,对大量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应为: 10年的监禁或无期徒刑,而《刑法典》第405条针对私人欺诈销售欺诈性发票的罪行规定,即使税务管理人员在交易期间处理欺诈,出售票据的过程中,导致国家利益特别大的损失,他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看出,对非法出售特殊增值税发票的镇压仍然严厉:税务管理人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将其出售给不熟练的增值税发票买家发票必须因销售不当行为欺诈发票而受到谴责和惩罚。法销售增值税发票必须包括他人销售增值税发票和故意违反法律的行为。务机关的工作人员。2.依照规定进行销售。适用特殊增值税发票犯罪的刑法适用中,有必要确定哪种犯罪构成最符合其行为的犯罪,只要出售票据的犯罪仅由个人征收即可。务机关将销售虚假发票定为犯罪。法的立法精神。这种情况下,
宁波代理记账尽管李先生是负责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家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但他的主要目的是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因非法出售特殊增值税票据而受到惩罚。务机关工作人员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认为,在以下三种主要情况下,税务服务人员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故意将其非法销售非法出售他人牟利如果您帮助他人非法出售,则必须以非法出售增值税票据的罪名受到惩罚;其次,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出于个人利益出售它们例如爱情,利润等,您必须因出售欺诈性票据而被定罪并受到惩罚。

人伪造发票销售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在“销售”发票过程中将发票出售给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以购买发票。人销售,第三种是粗心大意的销售,引起重大国家利益。果发生损失,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将因疏忽而受到处罚。
别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李晓明知道,王先生所在的公司不符合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的要求,但对于出于利润原因,他将它们全部出售,并允许损害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果的管理。因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受到处罚。且,李和王仅通过知识彼此认识。们俩都没有家人或朋友。王先生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王先生便将部分钱交给了李先生,两方之间没有私人生意或个人利益,只是一种关系。卖,不应根据虚假发票的销售而受到谴责和惩罚。者之间的另一个重要区别在于,销售发票时会在此处产生欺诈要求。管被告人李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人员,但即使利用了他的便利,他也只拿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交给了王先生,利润。法销售过程仍然存在差异。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销售的主观判断如下:适用刑法对违反增值税专用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罪者的主观特征与他或她的行为更相符如果行为者意图通过出售发票违反法律法规是基于专业不当行为的主观动机为了营利,如果行为者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营利目的而出售带有增值税的发票,则行为人必须将欺诈行为定为销售欺诈支票的犯罪行为。在销售发票的过程中的地位,尽管李是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中的特殊对象,但他的犯罪行为增值税专用票据的销售是指增值税专用票据的销售。此,他们因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定罪并判刑。上所述,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李先生利用其职务促进增值税的销售,但他的主要目标是出售增值税票据以获取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罪和定罪是正确的。:[1]陈云光,林辉:“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疑难问题”,http://www.studyen.com/thesis/law/economiclaw/0J440211cC3112.html。[2]参见周洪波主编:《税收犯罪难点的司法对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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